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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剁手前先看看这些防坑事例

时间:2019-11-04 14:47:11  阅读:420+ 作者:责任编辑NO。卢泓钢0469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促销盛会践约将至,各大电商渠道强势宣扬“费脑”的促销规矩,琳琅满目的产品或服务都被贴上优惠价、扣头价的标签。你是不是也在抬头等候这一可贵贱价购物季,早早就把心仪的产品或服务提早放置在购物车里,等候 “贱价风暴”时刻的降临?

但这一盛况的背面,可能会存在一些圈套,让顾客们趋之若鹜的“种草”和“剁手”。2019年前三季度,四川省消委安排共受理网购投诉案子223件,其间质量、虚伪宣扬、冒充是顾客投诉的首要问题。

为此,四川省保护顾客权益委员会将以六期典型事例展播的方法给顾客梳理出优惠背面躲藏的套路,以提示广阔顾客擦亮双眼,沉着清空购物车。

例一:

网上购票“机关”多

消委介入解“迷局”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29日,顾客胡女士在某网络渠道购买火车票,日期为2019年8月30日,成都至南充D5172和南充至成都D5195次列车,票价均为65元。

可是经过非12306通道预订方法购票,均需求额定收取优惠券费用10元和20元,优惠券可享用7*24小时预订服务、享用客服服务、享用快速退改签服务、享用短信提示服务等,并且撤销不掉,顾客无法合计付出了30元优惠费用。

顾客以为该项行为归于绑缚出售,遂向四川省保护顾客权益委员会进行投诉,恳求维权。

【处理进程及成果】

经查询,顾客反映的状况现实。顾客预订火车票时所选的是优享预订套餐,需求付出优惠券费用,订货页面没有清晰奉告顾客能否撤销该项费用以及撤销的正确方法,导致顾客的知情权和财产权遭到危害。经调停,消费争议两边达到共赞同见,由运营者退回顾客付出的30元优惠券费用。

【小贴士】

网上购票圈套多:山寨官方网站;手机抢票软件、超低扣头网页隐藏木马;“极速出票”、“高速出票”一般都有绑缚出售,且撤销该项服务流程杂乱。

【律师支招】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 陈军律师

《顾客权益保护法》清晰规矩,顾客有自主购买或许承受服务的权力,任何出售都不能损害顾客的自主挑选权。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矩,电子商务的运营者在搭售产品或许服务时,应当以显着方法提请顾客留意,并且不得将搭售产品或许服务作为默许赞同的选项。违反者可被处以期限整改、没收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置。

发作相似的消费胶葛后,顾客应活跃依法保护本身合法权益,包含及时与运营者洽谈宽和、恳求顾客协会或许依法建立的其他调停安排调停、向有关行政部分投诉,以及依据与运营者达到的裁定协议提请裁定安排裁定,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黄少扉律师

网络渠道这样的行为显着侵略了顾客的知情权和自主挑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第九条的相关规矩,顾客有知悉产品或服务真实状况的权力,并且有自主挑选产品或服务的权益,网络渠道既没有奉告顾客有代订服务费这一真实状况,又没有撤销优惠券费用的选项,实践上就是在侵略顾客的知情权和自主挑选权,顾客有权要求退款。

为了避免再次遇到相似的绑缚出售状况,顾客应该挑选官方网站或许官方认证的网站进行车票的购买;如果在没有认证的网络渠道进行车票购买时,一定要慎重当心,在购票时撤销额定的服务选项,付款时对付款金额进行承认,避免付出额定的服务费用;遇到有绑缚出售的网站时,应该中止购买。

事例二:

微信集赞贱价购物

消委催促实现许诺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4日,顾客易女士向泸州市龙马潭区消委会投诉称,某商家经过微信渠道做活动,发布宣扬信息 “只需将活动内容共享到朋友圈,并累计点赞28个,就可以贱价收取生蚝”。

顾客易女士在活动期间完结集赞数量后,付出49.6元购买了十斤生蚝,约好提货时刻是8月3号至8月4号。当易女士准时去收取生蚝时,商家奉告现已收取结束。顾客遂投诉,要求商家实现许诺。

【处理进程及成果】

经查询,顾客反映的状况现实。商家辩称在微信发布宣扬信息时,没有意料到会呈现参加活动人数多,而生蚝预备数量缺乏这一状况,因而回绝了易女士的合理兑换要求。

商家未按许诺实行相应的职责,实属单方面违约行为,违反了诚笃信用原则,侵略了顾客的合法权益。经调停,商家按实现许诺,易女生按约好要求收取十斤生蚝。

【小贴士】

微信集赞套路深:集赞免费旅行,实则强制消费的贱价游;集赞需求供给身份信息和交际账号导致个人信息被盗;集完赞去兑奖,商家却不再运营;集赞领礼品还需去看楼盘。

【律师支招】

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 李凊律师

依据《合同法》有关规矩,商家在发布宣扬信息是要约行为,顾客依据商家发布的宣扬信息要求购买产品或服务,是许诺行为。若顾客满意宣扬信息所载的条件,自顾客购买产品或服务的许诺抵达商家,两边即建立了合同联系。商家和顾客就需求依照合同实行各自职责。

本案中,商家发的布宣扬信息中并未对产品数量进行约束,那么就不得以发布宣扬信息未载明的约束条款来抗辩,应当依据宣扬信息向满意购买条件且宣布购买产品许诺的顾客供给产品,不然即构成违约。

实践中有许多商家在作促销、抽奖等活动中,为了诱使不特定顾客参加宣扬活动,没有在宣扬中对参加活动资历、参加活动人数或产品服务数量等进行约束,在顾客满意活动条件后,又以不契合参加活动资历、参加活动人数或产品服务数量有约束等不予实现许诺,此种行为均是违约行为。

顾客在遇到此种状况时,可以与商家交涉,要求商家依照宣扬信息实现许诺。若商家以不正当理由回绝实现,顾客可以向当地商场监督部分投诉商家的虚伪出售行为;也可向当地保护顾客权益安排恳求调停;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事例三:

虚伪宣扬“蒙”顾客

消费诈骗三倍赔

【案情简介】

2018年7月3日,顾客王先生在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建设路某生果运营部开设的网店(以下简称网店)阅读到所出售的木瓜声称是“产值一向全国抢先”,王先生为之心动,当即购买了价值810元的木瓜。

王先生购买后没有找到依据来印证宣扬中的“全国抢先”。空口无凭的虚伪广告让王先生遭到了诈骗,遂于2018年7月4日投诉到宜宾市叙州区消委会柏溪分会,恳求维权。

【处理进程与成果】

经查询,顾客反映的状况现实。网店成心以虚伪或许引人误解的产品阐明等方法出售产品,做出了虚伪或引人误解的宣扬行为,让顾客做出了过错的意思表明,网店的行为构成了消费诈骗。经调停,网店退回王先生购货款810元,三倍补偿2430元。

【小贴士】

消费诈骗表象多: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拟成交量;虚伪谈论;谎报正品出售处理品、等外品;夸张或隐秘产品或服务质量、功能等严重信息误导顾客做出购买决议。

【律师支招】

四川省律协顾客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 单静副秘书长

电商诈骗顾客应按三倍补偿。本案中,网店声称所出售产品是“产值一向全国抢先”归于对产品作虚伪或许引人误解的宣扬,致使顾客依据其虚拟的现实和隐秘的本相作出购买的行为,构成诈骗行为。

依据《顾客权益保护法》的规矩,运营者供给产品或许服务有诈骗行为的,应当依照顾客的要求添加补偿其遭到的丢失,添加补偿的金额为顾客购买产品的价款费用的三倍。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 韦水兵律师

该事例,反映了现在产品的出售者为推销产品的一种现象,尽管法令有诈骗添加三倍补偿的规矩,但产品听出售者侥幸心理,在商场中较多呈现,除法令的强制赏罚外,还需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方能从根本上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矩,“运营者供给产品或许服务有诈骗行为的,应当依照顾客的要求添加补偿其遭到的丢失,添加补偿的金额为顾客购买产品的价款或许承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之规矩, 本案的处理契合法令的规矩,应予支撑。

事例四:

出行机票被撤销

消委助力得补偿

【案情简介】

2019年5月16日,顾客崔女生为自己和孩子在某网络渠道预订了8月22日票价为1080元一张从乌鲁木齐飞往成都的HU7831航班机票,并成功付出了悉数机票费用合计2160元。

8月22日起下午15:00左右,顾客预备乘该次座航班回来成都,在乌鲁木齐机场取票时才得知其孩子的机票被无故退订,为了弄清楚工作本相,顾客到乌鲁木齐机场的海南航空服务台进行了问询后才得知网络渠道在8月22日12:03分在未奉告的状况下私自将其孩子的机票撤销,为了不耽搁行程,顾客在机场置办了本航班仅有的一张头等舱机票,费用为2490元。

过后,顾客与网络渠道洽谈处理该项消费争议,未达到共同处理意见,遂向四川省保护顾客权益委员会进行投诉,恳求维权。

【处理进程及成果】

经查询,顾客反映的状况现实。网络渠道撤销机票系操作失误,虽片面上无撤销机票的成心,但仍归于单方面不实行约好的行为,给顾客的出行构成不方便,并添加了顾客的丢失。

终究,运营者提出交还原机票价格1080元,并依照1080元的3倍向顾客进行补偿的宽和计划,顾客表明认可和承受。

【小贴士】

在线订机票有危险:虚伪扣头,虽订票成功,实则无该扣头票;网站出票有时刻差;单个网站有缝隙,呈现航班信息改变不会及时告诉顾客,导致出行遇阻。

【律师支招】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高涛律师

顾客付钱购买机票,便已与网络出售渠道构成合同联系,网络出售渠道在未经顾客赞同的状况之下,单方面撤销机票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网络购物的遍及,尽管让顾客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线购买产品或服务,省时又省力。可是网络渠道损害顾客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作,因运营者不实行约好、随意撤销订单、产品描绘与实践不符等极易引发。

建议广阔顾客,尽量挑选正规大型的网购渠道,下单前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了解所购产品或服务的运用规矩和约束性条款。留意保存依据,如下单付款凭据、产品宣扬信息及谈天截图等,以便发作胶葛及时有用维权。

事例五:

预定期内已约满

消委介入助维权

【案情简介】

2019年2月14日,顾客李女士在微信一渠道购买了某温泉休假酒店套餐两份,合计898元。7月1日,李女士打电话预定房间,酒店称已预定满,不能预定。

眼看接近截止期限,顾客提出了退费的要求。酒店却以该房间不退费为由回绝了李女士的要求。顾客遂向四川省保护顾客权益委员会投诉,恳求全额交还未运用的费用。

【处理进程及成果】

经查询,顾客反映的状况现实。此种出售归于“爆品+预售+抢购”形式,是一个包括本地及周边吃喝玩乐特卖渠道。

渠道入驻的酒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买卖条件,革除本身职责,加剧顾客职责或许约束顾客首要权力,在非顾客原因的状况下,未践约向顾客供给服务,回绝交还顾客已付出的费用,违反了诚笃信用原则,也侵略了顾客的合法权益。经调停,由渠道现行交还顾客未运用酒店房间价款898元。

【小贴士】

微信特卖渠道“坑”不少:订单未运用,店肆已关闭;收取押金不交还;退款收取高额手续费;实践供给的产品或服务与宣扬不符。

【律师支招】

四川扩信律师事务所 龚捷律师

网络特卖渠道作为串联商家与顾客的消费服务供给者,确因某些原因无法供给某些服务的,应当交还顾客所付出的费用。若因渠道原因,如虚伪宣扬、过火许诺、拒不退款等的,还应当补偿顾客的丢失,并承当相应的行政职责。

因而,在消费进程中,顾客应当留意好产品或服务的品种、购买须知等,并提早进行交流,尽量避免购买有显着瑕疵、存在虚伪宣扬嫌疑的产品或服务。

顾客在购买产品或服务时,应当尽量对相关产品或服务进行充分地了解,在对其有疑问或发现口碑较差时,慎重购买,避免遭受丢失。

事例六:

“双十一”遭受活动套

消委会助力解套

【案情简介】

顾客杨女士在某购物渠道“原创规划服装店”(以下简称网店)重视一件标价为559元连衣裙多日,预备网店搞优惠活动时再买。“双十一”期间,网店宣扬全场包邮、满500减20元,杨女士抓住时机下单付款539元购买了心仪的连衣裙。

三天后,杨女士又上该网店选购外套,她发现之前下单购买的连衣裙标价只需335元,竞又大起伏降了204元!杨女士要求网店交还差价,网店却以价格标错为由回绝退款。无法之下杨女士遂到西昌市保护顾客权益委员会投诉。

【事例处理进程及成果】

经查询,顾客反映的状况现实。网店以先提价后降价、虚拟原价等荫蔽的手法误导顾客以高价购买产品,致使促销活动价格不降反升,侵略了顾客的合法权益。

西昌市消委会尊重顾客志愿,支撑顾客交还差价的建议。经调停,由网店交还顾客连衣裙差价204元。

【小贴士】

网购促销活动雷区多:网络宣扬与什物不符;回绝或延迟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职责;施行有价无货的运营行为;网店刷单炒信做假;单方面撤销订单。

【律师支招】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廖华律师

从消费观念上,顾客一定要学会“较真”,不要对商家的无良行为“忍辱负重”,要勇于依托相关安排,依托专业人士,拿起法令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商家使用信息不对称,先提价,后打折,拐骗顾客消费,侵略了顾客的知情权和挑选权,违反了诚笃信用原则,不只会遭到法令的赏罚,并且久而久之,必将被商场、被顾客筛选。

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

修改 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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